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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募基金強監管新規出臺,證監會:堅持“穿透式監管、全鏈條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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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來源于央廣資本眼 ,作者曹倩

      真正把投資者的利益擺在公司利益和個人利益前面,切實回歸“受人之托、代人理財”業務本位,堅持“穿透式監管、全鏈條問責”……今天,證監會發布的《關于加強證券公司和公募基金監管 加快推進建設一流投資銀行和投資機構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重點體現了“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

      《意見》以推動公募基金行業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全面強化監管、有效防范化解風險為重點,引導公募基金行業更加注重投資者獲得感,更加注重功能發揮,大力推進一流投資機構建設。《意見》強調,要進一步嚴格監管執法,強化全鏈條問責,督促行業機構樹牢“合規創造價值”理念。

      市場人士感受到了《意見》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著力于提升投資者獲得感的導向和決心。

      “端正行業經營理念、把功能性放首位,有利于進一步提升行業的市場引領力,推動行業更好服務實體經濟發展、服務資本市場平穩健康運行、服務居民財富管理需求。而夯實合規風控基礎、塑造積極健康的行業文化,是高質量發展的應有之義,也是行穩致遠的根本保障。”上述人士表示。

      切實回歸“受人之托、代人理財”業務本位

      《意見》明確,公募基金行業要恪守信義義務,進一步強化服務理念,切實回歸“受人之托、代人理財”的業務本位,真正把投資者的利益擺在公司利益和個人利益前面。

      一方面,行業機構要潛心修煉“內功”,著力提升核心投研能力,強化“平臺型、團隊制、一體化、多策略”投研體系建設,為投資者提供更為優質的專業服務,更加重視并有效回應投資者關切。

      另一方面,行業機構要摒棄規模和收入導向,在市場高位時保持理性、克制的專業精神,在市場低位時加大逆周期布局力度,提高產品的長期勝率,真正做到為投資者負責。

      同時,《意見》要求要強化管理人、高管及基金經理與投資者的利益綁定,健全基金投資管理與銷售考核及評價機制,完善與投資者回報相匹配的薪酬管理體系。

      前述市場人士介紹,近年來,隨著基礎市場波動加大,部分行業機構投資業績下滑、高位發行規模較大、投資者獲得感欠佳等問題逐步暴露,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公募基金行業的整體形象。

      “監管機構高度重視上述問題,持續完善制度機制,引導行業機構不斷強化與投資者利益綁定機制,實施行業成立26年以來首次系統性費率改革,著力提升投資者獲得感;同時,建立實施行業機構權益類基金發行規模與投資業績定期回溯機制,對市場高位階段產品發行規模較大、投資業績不佳的管理人,在評獎評價、創新業務等方面予以限制,目前已取得積極成效。”有接近監管人士表示。

      一方面,基金管理人全面踐行3年以上長周期考核機制,嚴格設定薪酬遞延、獎金跟投、追索扣回等安排。

      基金經理要將不少于當年績效薪酬的30%購買旗下公募基金,并應當優先購買本人管理的公募基金;基金銷售機構每個季度公示權益類基金和非貨幣基金保有量排名,從“重銷量”轉向“重保有量”,加大持續營銷力度。

      另一方面,大力推進費率改革。

      2023年7月以來,行業下調了存量及新注冊產品管理費與托管費率,每年為投資者節約費用約140億元。

      與此同時,推動與持有時長、投資業績、產品規模掛鉤的3種不同類型浮動管理費率試點產品,以更好滿足投資者需求;降低公募基金證券交易傭金費率,完善傭金分配制度,預計每年為投資者節約62億元投資成本;修訂公募基金信息披露模板,更加簡明、通俗地披露基金產品綜合費用。

      端正行業經營理念 把功能性放首位

      “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全面落地以來,對進一步深化資本市場投資端改革、加大中長期資金供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分析人士如是表示。

      本次發布的《意見》也重點針對公募基金要更加注重功能發揮作出了進一步的要求。

      《意見》提出,要進一步引導公募基金行業端正經營理念,正確處理好功能性和盈利性關系,把功能性放在首要位置,積極踐行“金融報國”。

      接近監管人士認為,對于公募基金而言,要繼續大力發展權益類基金,穩步提升權益類基金占比,實現“總量提升、結構優化”;與此同時,持續提升服務中長期資金的能力,加大各類中長期資金引入力度。

      “這是功能性的重要體現,有利于進一步提升行業的市場引領力,推動行業更好服務實體經濟發展、服務資本市場平穩健康運行。”該人士表示。

      事實上,近年來,公募基金行業實現了跨越式發展,行業資產管理規模和影響力都在穩步提升。

      一方面,大力發展權益類基金,更好服務實體經濟發展需求。

      截至2023年底,權益類基金規模已達7萬億元,占公募基金總規模的26%。其中,2023年獲批的公募基金產品中,權益類基金占比72%,較2022年提高28個百分點。

      權益類基金發展的導向也更加明顯。聚焦服務國家戰略,持續推出“科創創新”“國企改革”“一帶一路”“綠色基金”等主題產品,截至2023年底,公募基金投資科技創新領域股票達1.8萬億元,投資制造業股票達4萬億元,實現公募REITS常態化發行,帶動存量基礎設施投資超5700億元。

      另一方面,持續提升養老金融服務能力。

      截至2023年底,行業受托管理的各類養老金資產規模已達4.8萬億元,占我國養老金委托投資規模比例接近50%。

      堅持“穿透式監管、全鏈條問責”

      《意見》提出,要進一步嚴格監管執法,強化全鏈條問責,督促行業機構樹牢“合規創造價值”理念。深入開展行業文化綜合治理,加強從業人員管理,嚴把任職“入口關”,建立健全從業人員分類名單制度和執業聲譽管理機制,堅決懲戒、出清違法違規和行為嚴重失范的從業人員。

      “合規風控再怎么強調都不為過。對于公募基金行業而言,堅持合規風控本位、塑造積極健康的行業文化,是高質量發展的應有之義,也是行穩致遠的根本保障。”前述市場人士表示。

      有接近監管人士認為,優化公募基金行業發展生態,有利于更好夯實行業高質量發展的基礎。近年來,監管部門堅持“穿透式監管、全鏈條問責”,持續加大監管執法力度,著力營造“優勝劣汰”的市場生態。

      據介紹,從目前情況來看,監管部門已從兩方面持續發力。

      一方面,強化公募基金行業合規風控能力建設。

      具體而言,以行業機構風險畫像和基金管理人分類評價為基礎,不斷優化基金管理人評價體系,突出合規風控為本的監管導向,與行政許可、創新業務相掛鉤,真正做到“獎優限劣”,不讓“老實人”吃虧。

      定期開展風險監測和投資運作摸排,及時壓降重點機構、重點產品風險敞口,果斷處置風險個案,保障行業穩健運行。實施基金專戶子公司和獨立基金銷售機構分類監管安排,對于不具備展業能力或嚴重違法違規的機構,堅決推動市場出清。

      另一方面,深入推進行業文化建設,持續加強從業人員管理。

      具體而言,發布行業自律公約,修訂從業人員管理規則,強化對募集期、封閉期、管理產品不滿1年等情形下基金經理的離任要求,對違背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并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從業人員從嚴從重給予加入黑名單、取消基金從業資格等紀律處分,實現“一次違規、處處受限”。

      與此同時,對于從事“老鼠倉”、偽市值管理等嚴重侵害投資者利益的“碩鼠”,不管其產品管理規模或市場名氣有多大,堅決予以出清。(央廣資本眼)


      公募基金強監管新規出臺,證監會:堅持“穿透式監管、全鏈條問責”

      2024-03-16 來源:央廣資本眼

      文章來源于央廣資本眼 ,作者曹倩

      真正把投資者的利益擺在公司利益和個人利益前面,切實回歸“受人之托、代人理財”業務本位,堅持“穿透式監管、全鏈條問責”……今天,證監會發布的《關于加強證券公司和公募基金監管 加快推進建設一流投資銀行和投資機構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重點體現了“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

      《意見》以推動公募基金行業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全面強化監管、有效防范化解風險為重點,引導公募基金行業更加注重投資者獲得感,更加注重功能發揮,大力推進一流投資機構建設。《意見》強調,要進一步嚴格監管執法,強化全鏈條問責,督促行業機構樹牢“合規創造價值”理念。

      市場人士感受到了《意見》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著力于提升投資者獲得感的導向和決心。

      “端正行業經營理念、把功能性放首位,有利于進一步提升行業的市場引領力,推動行業更好服務實體經濟發展、服務資本市場平穩健康運行、服務居民財富管理需求。而夯實合規風控基礎、塑造積極健康的行業文化,是高質量發展的應有之義,也是行穩致遠的根本保障。”上述人士表示。

      切實回歸“受人之托、代人理財”業務本位

      《意見》明確,公募基金行業要恪守信義義務,進一步強化服務理念,切實回歸“受人之托、代人理財”的業務本位,真正把投資者的利益擺在公司利益和個人利益前面。

      一方面,行業機構要潛心修煉“內功”,著力提升核心投研能力,強化“平臺型、團隊制、一體化、多策略”投研體系建設,為投資者提供更為優質的專業服務,更加重視并有效回應投資者關切。

      另一方面,行業機構要摒棄規模和收入導向,在市場高位時保持理性、克制的專業精神,在市場低位時加大逆周期布局力度,提高產品的長期勝率,真正做到為投資者負責。

      同時,《意見》要求要強化管理人、高管及基金經理與投資者的利益綁定,健全基金投資管理與銷售考核及評價機制,完善與投資者回報相匹配的薪酬管理體系。

      前述市場人士介紹,近年來,隨著基礎市場波動加大,部分行業機構投資業績下滑、高位發行規模較大、投資者獲得感欠佳等問題逐步暴露,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公募基金行業的整體形象。

      “監管機構高度重視上述問題,持續完善制度機制,引導行業機構不斷強化與投資者利益綁定機制,實施行業成立26年以來首次系統性費率改革,著力提升投資者獲得感;同時,建立實施行業機構權益類基金發行規模與投資業績定期回溯機制,對市場高位階段產品發行規模較大、投資業績不佳的管理人,在評獎評價、創新業務等方面予以限制,目前已取得積極成效。”有接近監管人士表示。

      一方面,基金管理人全面踐行3年以上長周期考核機制,嚴格設定薪酬遞延、獎金跟投、追索扣回等安排。

      基金經理要將不少于當年績效薪酬的30%購買旗下公募基金,并應當優先購買本人管理的公募基金;基金銷售機構每個季度公示權益類基金和非貨幣基金保有量排名,從“重銷量”轉向“重保有量”,加大持續營銷力度。

      另一方面,大力推進費率改革。

      2023年7月以來,行業下調了存量及新注冊產品管理費與托管費率,每年為投資者節約費用約140億元。

      與此同時,推動與持有時長、投資業績、產品規模掛鉤的3種不同類型浮動管理費率試點產品,以更好滿足投資者需求;降低公募基金證券交易傭金費率,完善傭金分配制度,預計每年為投資者節約62億元投資成本;修訂公募基金信息披露模板,更加簡明、通俗地披露基金產品綜合費用。

      端正行業經營理念 把功能性放首位

      “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全面落地以來,對進一步深化資本市場投資端改革、加大中長期資金供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分析人士如是表示。

      本次發布的《意見》也重點針對公募基金要更加注重功能發揮作出了進一步的要求。

      《意見》提出,要進一步引導公募基金行業端正經營理念,正確處理好功能性和盈利性關系,把功能性放在首要位置,積極踐行“金融報國”。

      接近監管人士認為,對于公募基金而言,要繼續大力發展權益類基金,穩步提升權益類基金占比,實現“總量提升、結構優化”;與此同時,持續提升服務中長期資金的能力,加大各類中長期資金引入力度。

      “這是功能性的重要體現,有利于進一步提升行業的市場引領力,推動行業更好服務實體經濟發展、服務資本市場平穩健康運行。”該人士表示。

      事實上,近年來,公募基金行業實現了跨越式發展,行業資產管理規模和影響力都在穩步提升。

      一方面,大力發展權益類基金,更好服務實體經濟發展需求。

      截至2023年底,權益類基金規模已達7萬億元,占公募基金總規模的26%。其中,2023年獲批的公募基金產品中,權益類基金占比72%,較2022年提高28個百分點。

      權益類基金發展的導向也更加明顯。聚焦服務國家戰略,持續推出“科創創新”“國企改革”“一帶一路”“綠色基金”等主題產品,截至2023年底,公募基金投資科技創新領域股票達1.8萬億元,投資制造業股票達4萬億元,實現公募REITS常態化發行,帶動存量基礎設施投資超5700億元。

      另一方面,持續提升養老金融服務能力。

      截至2023年底,行業受托管理的各類養老金資產規模已達4.8萬億元,占我國養老金委托投資規模比例接近50%。

      堅持“穿透式監管、全鏈條問責”

      《意見》提出,要進一步嚴格監管執法,強化全鏈條問責,督促行業機構樹牢“合規創造價值”理念。深入開展行業文化綜合治理,加強從業人員管理,嚴把任職“入口關”,建立健全從業人員分類名單制度和執業聲譽管理機制,堅決懲戒、出清違法違規和行為嚴重失范的從業人員。

      “合規風控再怎么強調都不為過。對于公募基金行業而言,堅持合規風控本位、塑造積極健康的行業文化,是高質量發展的應有之義,也是行穩致遠的根本保障。”前述市場人士表示。

      有接近監管人士認為,優化公募基金行業發展生態,有利于更好夯實行業高質量發展的基礎。近年來,監管部門堅持“穿透式監管、全鏈條問責”,持續加大監管執法力度,著力營造“優勝劣汰”的市場生態。

      據介紹,從目前情況來看,監管部門已從兩方面持續發力。

      一方面,強化公募基金行業合規風控能力建設。

      具體而言,以行業機構風險畫像和基金管理人分類評價為基礎,不斷優化基金管理人評價體系,突出合規風控為本的監管導向,與行政許可、創新業務相掛鉤,真正做到“獎優限劣”,不讓“老實人”吃虧。

      定期開展風險監測和投資運作摸排,及時壓降重點機構、重點產品風險敞口,果斷處置風險個案,保障行業穩健運行。實施基金專戶子公司和獨立基金銷售機構分類監管安排,對于不具備展業能力或嚴重違法違規的機構,堅決推動市場出清。

      另一方面,深入推進行業文化建設,持續加強從業人員管理。

      具體而言,發布行業自律公約,修訂從業人員管理規則,強化對募集期、封閉期、管理產品不滿1年等情形下基金經理的離任要求,對違背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并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從業人員從嚴從重給予加入黑名單、取消基金從業資格等紀律處分,實現“一次違規、處處受限”。

      與此同時,對于從事“老鼠倉”、偽市值管理等嚴重侵害投資者利益的“碩鼠”,不管其產品管理規模或市場名氣有多大,堅決予以出清。(央廣資本眼)